2026年5月8日下午3点,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202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实习座谈会暨实践导师聘任仪式在西湖校区景行楼814会议室举行。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郝云清,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阮传宇、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处长刘国柱及有关干警出席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少华,院长余为青教授,及部分教师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少华主持。

首先,于少华向阜阳中院领导和法官一行表示欢迎,对阜阳中院长期以来支持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表示感谢。会议第一议程由余为青教授致欢迎辞,并介绍了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余为青表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核心在于提升实践能力,校外实践导师是衔接法学理论学习与司法实务工作的重要桥梁,阜阳中院与法学院长期开展深度合作,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了优质的实习平台与丰富的实务资源,期待本次座谈会和聘任仪式能够进一步深化校院合作,共同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会议第二议程,刘国柱处长详细介绍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院校共育”工作办法(试行)》的起草背景与具体内容。该办法从实习组织安排、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等多个方面明确了“院校共育”模式下的实习工作要求,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实习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清晰指引。法学院院长余为青教授和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郝云清作为两家单位代表共同签署发布《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院校共育”工作办法(试行)》。

随后,余为青教授宣读了《法学院关于2026年度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聘任的决定》,与会中院领导和法官正式受聘为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少华、院长余为青共同为受聘实践导师颁发聘书。

在交流座谈环节,实践导师代表分别发言。他们分享了参与研究生实习培养的心得体会,充分认可法学院研究生的实习表现,同时也表示将认真履行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的各项职责。阜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郝云清表示,阜阳中院高度重视与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后续将全力做好实习指导和保障工作,为同学们提供充足的实践锻炼机会,助力同学们成长进步。阜阳中院党组成员阮传宇回忆了自己曾在法学院学习生活的时光,对法学院多年的人才培养成果给予高度肯定,他主张法学院学生要积极参加法律实务锻炼,在实践中深化对法学理论的理解,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为今后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与会的法学院教师也围绕研究生实习培养和实习保障等内容,与到场嘉宾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少华作总结发言。她再次感谢阜阳中院对法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支持,指出本次实习座谈会暨实践导师聘任仪式,是深化院:献、推进法律硕士实践培养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并期盼双方未来能持续深化合作,探索出更成熟的法治人才培养路径,为地方法治建设输送更多优质力量。
(撰稿、图片:刘云涛 郝袁静 单位审核:余为青)